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08-13 作者:张崇伟
8月10日,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山中会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正萍、李吉平、蒋友贵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冬梅、王誉,县人民法院院长武韶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国苍及县监察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办、板桥镇人大主席团、富乐镇人大主席团有关领导列席会议。上午,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罗平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情况的检查报告》《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代表建议办理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的检查报告》(书面);听取了个别县人大代表辞职申请和《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段鹏云等三位同志免职的议案》及议案说明。
下午,进行了审议发言并召开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接受了柏家友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申请,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随后,听取了《罗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议(草案)》。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山中会强调:一是要履职尽责,着力发挥监督职能。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街道工委要突出主业主责,按照年初确定的人大工作要点,深入开展调研,密切联系群众,听取意见建议,为乡镇党委提供决策参考。二是要加强学习,着力提升自身素质。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准确地把握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系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大的议事规则、工作制度,自觉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三是要依法行政,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县乡两级政府要摆正位置、依法履职、主动向同级人大报告工作,积极接受人大视察、检查、调查等监督活动。同时,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出要求,要求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在巩固成绩的同时,进一步创新办理思路、改进工作方法。一要推行“阳光办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可以适时公布代表建议及其办理情况,让社会听到代表的声音,让代表和承办单位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增强代表建议办理透明度;二要狠抓落实,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人力、物力投入,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好对代表的承诺,并在适当的时候邀请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回访;三要加强督办,进一步创新督办方式方法,推动相关承办单位尽职尽责地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