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2018年11月29日,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山中会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正萍、李吉平、蒋友贵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上午,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罗平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罗平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森林罗平建设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六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六件代表建议督办情况的报告》《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草案)》《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罗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决定代理主任办法的决定(草案)》;会议还听取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满江泉同志免职的议案》《罗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侯开苑辞职申请的议案和提请唐雷同志任职的议案》《罗平县人民法院关于陈永福等七位同志任免职的议案》和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郭勇、金明生辞去县人大代表职务的申请。
下午,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审议发言。在审议发言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
随后,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情况和《关于成立农村垃圾清运管理公司的建议》等6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经测评,《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满意率为89.29%、不满意率为7.14%、弃权率3.57%,《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满意率为82.14%、不满意率为17.86%。《关于成立农村垃圾清运管理公司的建议(1号) 》办理满意率96.43%、不满意率3.57%,办理结果为优秀等次;《关于对龙王庙水库进行适当保护的建议(27号)》办理满意率89.29%、不满意率10.71%,办理结果为良好等次;《关于加强对彝族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的建议(49号)》办理满意率89.29%、不满意率10.71%,办理结果为良好等次;《关于请求对万峰山自然保护区调规的建议(72号)》办理满意率96.43%、不满意率3.57%,办理结果为优秀等次;《关于建立和健全乡村医生管理机制的建议(84号)》办理满意率82.14%、不满意率17.86%,办理结果为良好等次;《关于加大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的建议(92号)》办理满意率78.57%、不满意率21.43%,办理结果为合格等次。
会议表决通过了《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办法(草案)》《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罗平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决定代理主任办法的决定(草案)》;会议接受侯开苑同志辞去罗平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会议还接受了两名县人大代表辞去代表职务的申请;同时,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了任职宣誓并作了任职发言。
最后,会议还听取了《罗平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表决通过了《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满江泉等5名县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的决议(草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冬梅,县人民法院院长武韶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国苍,县监察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卫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供电有限公司行政主要领导,板桥镇、富乐镇人大主席,县纪委派驻人大纪检组组长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