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1-13
罗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月7日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7日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的规定,经罗平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2019年1月16日至19日召开罗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月16日报到,17日至19日开会,会期4天。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八项:一是听取和审查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三是审查和批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平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罗平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是审查和批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平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罗平县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五是听取和审查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查罗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是听取和审查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是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和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八项:一是听取和审查罗平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审查和批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三是审查和批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平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罗平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是审查和批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平县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罗平县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五是听取和审查罗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是听取和审查罗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是听取和审查罗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是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和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委员。